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的法律是?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许可后才能进行商品房预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确定项目规模,具备必要的资金实力和工程技术人员;
(三)已经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