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中介费不得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中介机构:未收到通知
楼市调控高压状态下,任何市场风吹草动都影响着市场情绪。近日,一张写有“最新指示:房屋交易中介费不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 3 倍”的截图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对此,7月27日,澎湃新闻向链家地产、中原地产、我爱我家、58安居客等中介公司求证时,得到的回应均称不知情,且未收到相关通知;链家地产回应称“一切以政府信息发布为准”。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长陈亮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也表示不知情,其认为若为真消息肯定会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发布。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指出,房屋的交易中介费是以房屋本身成交价格为依据收取的,不同类型的房产收取的中介费会存在差异,这也是在世界范围内大都采取的方式。中介费很难和个人收入进行挂钩,相对来说也并不合理。
按照《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的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其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收费,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上述通知中并没有明确限定收费标准,总体来说,中介费是长期市场化结果,买卖双方都会按照相应行规来。而且随着市场竞争充分,不一定能按既定目标来收取,不同城市、不同品牌的中介为了生存,也会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收取,所以中介费是市场行为。” 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说道。但在楼市调控处于高压状态下,任何市场风吹草动都会影响市场情绪。
张波认为,该消息广泛传播的核心在于,中介费本身收取是否过高,一二线城市由于房产标的总价高,导致中介费也往往水涨船高,同样的服务如果标的物的总价差异大,也会导致收到的中介费出现很大差异。这也说明,中介费的调整的确存在相应的空间,也需要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调整方案,但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并不可取。
另一方面,卢文曦提到,随着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一些头部企业确实有很高定价权,而他们的行为又有行业指引意义,因此一旦做出调整,也容易形成中介费上涨的印象。
目前,上述广为传播的消息并未实质落地,卢文曦认为,相应管理部门应该对于传言及时辟谣,以正视听。值得关注的是,虽然中介费调整的幅度值得商榷,但在业内看来,中介机构将会面临整顿是个不争事实。
张波提到,从7月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发文来看,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中介面临的整顿事项有明确的清单,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中介费只是需要规范的事项之一,未来会有更多地方性细化政策出台。
来源:澎湃新闻